临床输血指征简表

2015-10-10 11:14系统

 合理输血理由 不合理输血理由 合理输血理由 不合理输血理由 红细胞 1、血红蛋白﹤70g/L;2、血红蛋白在70-100g/L之间,根据病情决定;3、严重创伤合并感染,Hct可达0.35 1、失血患者补液扩容前输红细胞;2、血红蛋白﹥100g/L;3、失血量﹤20%自身血容量 1、血红蛋白﹤60g/L或Hct﹤0.2;2、若有严重感染,Hct可达0.35。 血红蛋白﹥60g/L或Hct﹥0.2,无缺氧症状。 新鲜冰冻血浆(FFP) 1、PT或APTT﹥正常1.5倍,创面弥漫性渗血;2、输血量≥自身血容量;3、凝血功能障碍;4、紧急对抗华法令抗凝血作用。 1、无合理输血理由;2、用于扩容;3、治疗低蛋白血症;4、与红细胞搭配输注;5、用于补充营养;6、用于提高免疫力;7、促进伤口愈合;8、FFP量不足(﹤10-15ml/kg) 各种原因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III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 1、无合理输血理由;2、用于扩容;3、治疗低蛋白血症;4、与红细胞搭配输注;5、用于补充营养;6、用于提高免疫力;7、FFP量不足(﹤10-15ml/kg) 血小板 1、血小板﹤50×109/L;2、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。 1、血小板﹥100×109/L;2、血小板在50-100109/L之间,无出血;3、量不足(一次性输注﹤2×1011,即﹤1治疗量或10U) 1、血小板10-50×109/L,伴有出血;2、血小板﹤5×109/L,应立即输血小板。 1、血小板﹥50×109/L时输血小板;2、血小板﹤5×109/L,未立即输血小板;3、量不足(一次性输注﹤2×1011,即﹤1治疗量或10U) 冷沉淀 1、纤维蛋白原﹤0.8g/L 1、纤维蛋白原﹥1g/L;2、纤维蛋白原﹥0.8g/L,无出血表现;3、量不足(﹤1.5单位/10kg) 1、治疗甲型血友病;2、纤维蛋白原﹤0.8g/L。 1、纤维蛋白原﹥1g/L;2、纤维蛋白原﹥0.8g/L,无出血表现;3、乙型血友病;4、量不足(﹤1.5单位/10kg)  
       注:儿科参照执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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