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清明廉洁过节提醒
2024-04-03 15:45纪检监察室
2024年清明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使清明之节更加“清明”,院纪委现就清明节期间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监管责任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等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一、落实主体责任,发挥表率作用
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。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管所辖,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发挥各项安全、值班和廉洁等表率作用。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 “一岗双责”,抓好分管领域和科室各项安全检查及廉洁过节的提醒,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,持续走实走深“三抓三促”工作。科室负责人要落实落细“一岗双责”职责,责任到人,确保节日期间本院安全和廉洁纪律等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位、压力传导到位,检查监管到位,把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,统筹各项工作落实,时刻绷紧“纪律弦”,自觉把好“廉洁关”,把清明节当作锤炼廉洁观、弘扬文明观的“磨刀石”,带头移风易俗,文明低碳祭扫,廉洁安全出行,让廉洁之风更加充盈。
二、加强自我约束,严明纪律规矩
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,自觉接受各级纪委和群众监督,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;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住宿、购物、旅游等事项;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;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奖金;严禁发生酒驾、醉驾、涉赌等行为;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祭祀场所,坚决杜绝各类用火隐患,时刻守牢安全底线;严禁在值班期间空岗、缺岗以及接待群众中推诿扯皮、态度恶劣等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。
三、坚持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祭祀
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自觉遵守公序良俗,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,继承优秀传统文化,弘扬家庭美德,廉洁修身,廉洁齐家,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,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;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,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摒弃不文明祭祀方式,不在路边、广场、小区、树林、草坪、建筑物等场所焚烧纸钱、冥物、燃放鞭炮,以良好家风、文明、绿色的祭扫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,促进作风转变。
中共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4年4月3日